关于组织申报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9-08-17浏览次数:411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形成了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324家企业支持项目10647项(详见附件),现就我校组织申报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19年第一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步骤

企业提交项目指南→教育部高教司统一发布指南→高校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根据合同要求)→企业组织验收(根据合同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动员组织

请各单位将本项工作与学校“省一流专业”建设、“品牌专业”建设等有机结合,以本次申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产业全方位合作,认真做好申报的动员组织,积极争取引入企业的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努力为学生拓展工程实践能力提升与创新创业能力发展平台。

2、组织申报

请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师生积极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由于本次申报项目类型较多,各企业(324家)的申报要求各不相同,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项目详情见“附件2: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申报过程中,如需要学校支持,教务处将积极配合。

三、立项备案

各申报项目如获得立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将项目申报书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发送至樊德平老师OA邮箱。

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结果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第一批)的通知.doc

附件2:2019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pdf

教务处

2019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