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21〕1号、校党字〔2021〕1号)、《三江学院专职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1〕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对我校开展2021年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价对象
全体专职教学人员。
三、评价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 5 日。
四、评价方式
学生登录三江学院移动端质量管理平台后,在“教学测评”栏目下对2021年度的任课教师逐一进行评价,评价前请学生认真阅读《三江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要求,评价内容一旦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请仔细核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权重占30%。教学人员的学生评价是教学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多元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权重占20%。请各学院和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组织学生在评价前学习了解《三江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评价要求,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附件
1. 教学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操作流程(校内网填报说明)
2. 教学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操作流程(校外网填报说明)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学生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附件1:教学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操作流程(校内网填报说明).doc附件2:教学人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学生评价操作流程(校外网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