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劲松:以制度保障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晋升衔接

发布者:侯宇颖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357

针对非公企业参赛积极性不高,省人大代表朱劲松建议——以制度保障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晋升衔接

本网讯 202012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贺信》中指出:职业技能竞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了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对壮大技术工人队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激励更多技术工人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企事业单位培养、组织、推荐技术工人参加竞赛的积极性,构建技能培训、技能竞赛、资格晋升、薪酬奖励、精神激励的技术工人成长成才完整链条,127日,省人大代表、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朱劲松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晋升衔接的制度保障的建议》。

朱劲松表示,我省2011年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其中有对职业技能竞赛与职业资格晋升衔接的相关要求,但《暂行办法》出台至今已有10年,建议加以修订完善,更好应对和解决新形势新情况提出的新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已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77.0%。但从近年来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情况来看,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推荐技术工人参赛的热情明显低于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赛选手的技能水平总体低于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选手。不少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组织推荐职工参加技能大赛积极性不高,一方面认为组织职工参赛及赛前培训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影响工时工序;另一方面担心职工参赛获奖后,对薪酬待遇会提高要求,导致人工成本的增加,或是担心遭遇同行业其他单位“挖墙脚”,造成本单位人才流失。

近年来,我省更加重视竞赛引领作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百万技能人才大练兵活动为统领,塑造了“江苏竞赛品牌”,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位列全国第一。但是,由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题库等技术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对滞后,已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产生一定的制约。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激励技术工人成长成才是建设高素质劳动大军的迫切需要,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任务,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此,朱劲松建议,策应“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引导企业建立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等新形势新任务,适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评价机构、评价标准、评价方式和认定程序等新变化新要求,修订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职业资格晋升、薪酬待遇相衔接的制度保障,为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提供更为科学的政策依据和指导。

同时,建议科学设置职业技能竞赛层次、类别和参赛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所在单位性质等,为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参赛、获奖、晋升职业资格提供更多机会,让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参赛技术工人都有获得感。对于组织、推荐职工参赛,建立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的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给予政策激励,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培养、组织、推荐职工参与职业技能竞赛。

朱劲松还建议按照“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要求,针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等方面存在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题库不足等问题,建立健全技能评价相关制度机制,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指导标准,使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进行技能等级认定等有据可依,为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江苏经验”。(陆夏彩君)

本文来源:江苏工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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