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高慧敏发布时间:2020-02-15浏览次数:104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全规办课题申报特别说明问题汇总》(附件2),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若有违反将被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2、全国教育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高等教育研究所将根据校内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3、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课题申报,认真研究、填写课题申报材料。申请书文本须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附件5)6份。请4月1日前,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以上申报材料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附件6、附件7)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高慧敏老师OA邮箱。

联系人:高慧敏,联系电话:3643、7083,材料报送地点:5720-2办公室

有关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更多信息,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进行查阅。



附件.rar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