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依据学校年度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且取得较好成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成果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评选办法
1.申报人填写《三江学院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和证明材料(附件2)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汇总。并在审批意见中提出推荐意见。
3.高教所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先进个人名单。
4.公示无异议,公布评选结果。
三、提交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2月20前报送5624-1,《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沙鑫美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统一以“教研先进-姓名”命名,并在“智慧三江-教研系统”中进行申报。
联系人:沙鑫美,办公电话:9390、7082。
附件1:三江学院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2: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
附件1:三江学院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