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深化综合改革 助推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高慧敏发布时间:2023-01-24浏览次数:743

章程统领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准则。为了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武汉轻工大学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将其纳入学校深化改革整体规划,列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凸显学校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行业高校办学特色。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学校内涵发展

“十四五”以来,武汉轻工大学确立了“办优质本科、建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着力推进“申博”行动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积极探索实施系列人事制度改革举措。

通过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以完善业绩评价为切入点,施行学院和教师分类考核评价,既遵循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客观规律,又符合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保障了学校的宏观调控,又调动了学院的自主活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大大促进了中青年教师的特色发展。多样性的评价有利于青年教师的全面成长。我本人就得益于这些人事改革政策,在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了长足进展,为今后的成长打下了基础。”外国语学院陈德胜教授对学校的人事制度改革深有感触。

科学精准做好“三定”,提升管理效能。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是学校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的基础。通过合理核定编制,按需设置岗位,推进扁平化管理,学校构建起更加有效有序的岗位体系,实现了简政放权,形成“小机关、大服务”的运行格局。“学校‘三定’实施以来,部门职责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流程更加顺畅,办理事务更方便了。”这是师生一致感觉到的新变化。

考核管理全覆盖,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学校始终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全面树立“大人才观”,紧紧围绕“分类评价”这一关键词,统筹推进教学科研、实验技术、辅导员和行政管理等各支队伍以岗位职责任务为核心的目标管理,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2022年,学校出台非专任教师考核办法,以“业绩、质量、贡献”为核心,推进分类考核、择优聘用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了岗位明确、职责清晰的人力管理体系,激发起全体教职工的干事创业热情。

完善绩效分配办法  激发内生动力

绩效工资分配变“绩效”为“激效”,坚持“责绩利”相一致的原则,既强化了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导向,又体现出新政策下个人和学校发展之间的关系,让教职工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2022年,在“用好增量、优绩优酬”的改革方针指导下,学校新增普惠改革和“申博”标志性成果突出贡献奖励各1200万元,提升了全体教职工的岗位幸福感与事业获得感。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中层单位二级分配自主权,由其自主制定规范性操作性的绩效分配及考核细则,责权利统一,进一步激发了二级单位办学主体活力,充分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文章摘自《中国教育报》2023117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