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慧敏发布时间:2020-09-04浏览次数:1277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为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校级教育科学研究平台,促进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奠定申报更高层次项目基础,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立项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指导性课题三类。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0项,指导性课题10项。

二、选题要求

1、课题选题应围绕学校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需要,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内涵建设,推动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和创新创业精神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价值。

2、凡脱离校本校情或属于教改的课题不得申报2020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3、下列选题是指研究领域并非具体课题名称,申报人可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具体课题名称:

(1)应用型本科教育的通识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

(2)应用型大学的组织结构与形态研究。

(3)应用型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重构方法。

(4)应用型本科教育课程内容的重组方法。

(5)应用型本科教育课程载体的重建方法。

(6)应用型本科高校的“金课”特征研究。

(7)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方法与模式。

(8)民办大学书院制建设模式研究。

(9)产教融合背景下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10)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

三、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4万元,指导性课题无经费资助。经费资助分两期下拨,其中立项获批通知之日拨发1/2,通过中期检查下拨余额。

四、立项评审

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按照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三个阶段进行。从课题申报人和选题等方面按申报要求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方能依次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本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实行“双盲评审”,申报材料以《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形式提交评审专家。经专家评审,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公布立项课题。

五、验收条件

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最多可延长1年,研究时间超过3年按终止撤项处理。结题验收成果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1、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并标注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号,否则将不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2、课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包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

3、重点课题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咨询报告;一般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指导性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相关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在2020年9月30日前将《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单面打印,一式三份)、《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5号楼5720-2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以word及PDF文档格式发送至高慧敏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慧敏,联系电话:3643、7083 。


附件1: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2: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doc

附件3:三江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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