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美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16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09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确定的参评对象为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新闻传播学类(0503)、医学技术类(1010)、护理学类(1011)四个专业类,我校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如下:

1.  语(050201

2.  语(050207

3.新闻学(050301

4.广告学(050303

二、工作安排

1.上报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各参评专业确定本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并填写《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425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联系人(联系人:王胜男,联系电话:49312724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请于教职工正式返校后7日内送至行政楼A201室。

2.专业情况自查:请各参评专业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附件3)、《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4)等相关文件,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5的相关要求,结合基本状态数据,梳理本专业基础数据,明确专业负责人,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学校将在教职工正式返校后召开专门会议,推进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

3.开展专业自评:各专业按规范要求进行《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填报、支撑材料整理工作和学院审查工作,于81日前将自评报告、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支撑材料目录的纸质材料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4.组织专家论证:820日前学校在对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审核提交工作:根据专家论证和审核意见修改自评报告等材料,91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最终材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交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的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的纸质材料至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附件:

附件1 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xlsx

附件2江苏省专业综合评估实施方案.pdf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pdf

附件4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rar

附件5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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