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育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桑倩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育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和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9周起开展期中教育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周至第10周(418429日)。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育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管理常规检查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相结合进行

1.管理常规检查。管理常规检查以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检查内容包括:(1)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2)教学运行情况;(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4)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活动;(5)课程思政建设情况;(6)教学大纲制定和执行情况;(7)教师、学生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和二级单位同时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的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重点关注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含兼职教师),了解课堂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教材使用、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加强任课教师与任教班级学生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本学期期中教育教学检查采用教师自评、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1.教师自评。教师对照期中教育教学检查内容,通过在线调研的方式对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自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单位自查。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制定自查工作计划并通过线上调研、线上会议、线上听课等方式进行自查,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效等,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学校检查范围基础上开展个性化检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当事人,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自查工作完毕后,撰写检查总结,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3.学校核查。学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校督导通过在线听课、巡视等多种途径,教育教学运行状况进行全面评价。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期中检查工作,做好计划、统筹布置、认真自查、客观评价、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各教学单位57日前将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检查总结(需含整改工作方案)等过程性材料(材料明细见附件),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同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至邮箱454980106@qq.com(联系人:王生花;电话:88304931;办公地点:行政楼A201)。

附件:

三江学院期中教育教学检查资料封面.doc

 

    三 江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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