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
三江学院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管理体制与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7-06     发布人: 徐贤     访问次数: 41

管理体制与规章制度

    三江学院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是我院大型综合实践教育中心,是我院为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的学校定位和体现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而建立的,是为了加强我院实践教学改革和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提高我院高等教育教学办学水平而创建的。

    为了能更好地对我院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进行管理,根据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则如下。
    第一条 组织管理机构
    1、三江学院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目前下设通信技术综合实验室等12个实验室,中心配备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正副主任均由院领导通过考察、考核,直接聘用,并由院直接领导,中心向院领导负责,实行主管院长领导下的主任责任制。
    2、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实验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实验项目规划,实验中心制定,规章制度建设,实验中心人员招聘和管理等工作。
    3、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整个示范中心的日常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项目的审定和规划,实验教材的编写,实验计划、实验大纲的制定,实验人员的安排和实验项目的落实等工作。
    第二条 中心任务
    1、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以三江学院为主,以社会服务为辅,提供一个个项目完整的通信与电子实验环境和实验场所,为提高通信、电子、电气、计算机,以及机电等工科类型的实验教学质量服务,从而提高通信与电子类本科专业的实践教学工作水平。
    2、完成通信与电子类实验体系实验指导书的建设;完成实验体系实验环境的设置和管理;完成新增实验项目的规划、论证与建设等工作。
    3、加强实践教育中心人才建设,构建一支具有丰富实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和实验队伍。从而提高我院通信与电子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
    第三条 制度建设
    1、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人员管理规定,行政管理由中心主任负责,副主任负责落实。严格按照“三江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所规范的内容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附则七:“三江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工作规程规定,中心人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三江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所规范的内容进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则二:“三江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3、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专项经费管理规定,中心的专项经费必须专用于实验中心的项目建设和实验建设上,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附则五:“三江学院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行值班主任负责制,中心每日、每周、每月的安全由值班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安全措施和规定严格按照附则三:“三江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5、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开放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照附则四:“三江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工作档案管理,将专门指定一个副主任负责建设和管理,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附则六:“三江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7、通信与电子实践教育中心的仪器、设备、耗材、维修管理,则遵照附则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等执行。
    第四条 其他
    其他未尽职责,参照院相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