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扎实有序的做好2012级本科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做好所有教学准备,并能如期编印出2012级本科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原有的本科专业(包括专业方向)今年仍招生的,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11级执行,原则上不作任何调整。
二、今年新增本科专业(包括专业方向)须认真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请按《三江学院关于修订200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执行。
各院(系)请于6月15日前将今年招生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发送至俞华老师OA信箱。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