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条幅、橱窗、LED显示屏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15浏览次数:33

三江学院条幅、橱窗、LED显示屏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三江学院宣传条幅、橱窗、LED显示屏的管理工作,加强环境舆论导向,创建安全整洁、文明高雅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校园文明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党委宣传部特在原有条幅、橱窗、LED显示屏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完善制定新的《三江学院校园宣传条幅、橱窗、LED管理规定》。

一、条幅管理规定

(一)条幅管理原则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宣传、积极引导、弘扬主旋律”,适应三江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宣传条幅管理工作制度,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人文环境。

同时,为创建节约型校园,各学院、各部门应积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媒介,如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来发布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条幅、海报的制作数量。

()、条幅悬挂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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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工与条幅悬挂流程:校园条幅管理由党委宣传部、各学院、各部门共同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1)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批各学院、各部门提交的《条幅悬挂申请表》,对悬挂内容、悬挂位置进行宏观指导和调整。定时对条幅进行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联系相关负责人。

2)学院(部门)必须规范地悬挂条幅,并在条幅右下角背面用圆珠笔或签字笔标注条幅悬挂时间。每条制作的条幅,均需在右下角落款XX学院(部门)宣。在条幅悬挂期间,学院(部门)要定时检查条幅情况,一旦条幅脱落或损毁,要及时处理好。
3)条幅悬挂流程为: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三江学院条幅悬挂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交党委宣传部审批――各学院、各部门按照各悬挂点的横幅尺寸自行制作并悬挂条幅
 2
、条幅内容:
1)条幅的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向上,符合当时的宣传要求。严禁在校区内悬挂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条幅。
2)悬挂条幅的主题内容必须与《条幅悬挂申请表》上审批确认的主题内容一致,如有不同,则一律不予悬挂。
3)禁止在教学区内悬挂以下性质的宣传条幅:A、未经审核审批或在非规范性位置悬挂的宣传条幅。B、校内外经营单位的纯商业性宣传条幅。
 3
、条幅悬挂时间。各学院、各部门申请的条幅悬挂时段原则上为一周,周期性的活动申请时间最多不超过半个月。条幅悬挂单位在悬挂时段内应保证条幅的完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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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赞助性活动的条幅上,不得出现赞助商的地址、电话、广告语以及与本活动主题不切合的语言。如确有需要,可在条幅主标题左上角用小于主标题的字号标注赞助商的名称,但名称长度原则上不能超过主题内容长度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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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规定地点悬挂的条幅,各学院、各部门不可随意移动,如有需要,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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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指定地点以外悬挂条幅,请事先通知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将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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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原则性不为各学院、各部门制作横幅,如遇全校性重大活动,比如迎新、校运会等重大的全校性活动,条幅可由党委宣传部代为制作。此时各学院、各部门需至少提前三天填写《条幅制作申请单》,详细填写条幅内容、需要悬挂的地点等内容,并报本学院、本部门领导签字审核后,交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方可按照规定给予制作和布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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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宣传橱窗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地配合学校宣传,作好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宣传橱窗的使用管理,提高宣传工具的使用效果,营造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特规定如下:

1、学校宣传橱窗所有权归学校,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督促管理,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分派享有使用权。

2、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据《三江学院宣传橱窗分配表》中的分配方案,明确橱窗管理的地点和数量。

3、各学院、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橱窗的管理、保养工作。

4、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各自宣传橱窗的内容更替、形象管理。

5、各学院、各部门必须保证宣传橱窗内容的正面性、正确性、健康性、美观性。

6、橱窗宣传如出现违法的、不健康的内容,产生不良的影响或后果,将追究该宣传橱窗使用者的责任。

7、宣传橱窗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者之间随意调换,如特殊需要,可通过党委宣传部协商解决。

8、宣传橱窗的增减必须经由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勤部门实施。各学院、各部门不得自主增减宣传橱窗。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LED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部门与分工

 1、党委宣传部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内容审核及政治审查。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制作、发布与管理。

(二)、LED显示屏信息的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1、行政管理信息:包括学校各部门介绍性的资料,招生就业信息、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对外交流的资料、重大新闻、通知及欢迎词等。

2、教学信息:包括专业介绍、课程介绍、教学课件、教学活动和课表安排等。

3、科研信息:包括科研成果、获奖资料、科研项目申报等。

4、校园文化活动信息:包括学术讲座、专家报告、文艺演出、社团活动等。

(三)、发布LED显示屏信息的流程

1、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LED大屏幕信息发布申请表”。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撰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3、将申请表交至党委宣传部审核,并确定信息发布有效时间。

4、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数字媒体技术部备案,并将有关信息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数字媒体技术部。由数字媒体技术部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制作、发布。

(四)、 信息发布原则

信息经审核后根据信息重要程度和时效性,优先发布校级信息、重大信息和紧急信息。

附件:1、三江学院条幅悬挂点及相关资料表.docx

      2条幅悬挂申请表.docx

3三江学院宣传橱窗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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