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新闻报道写作及图像采集管理规定(修订版)

发布日期:2013-09-12浏览次数:28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的管理制度,加强我校新闻报道的规范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三江学院新闻报道写作及图像采集规定如下:
     1、院系、部门自己组织的会议与活动,需要宣传报道的,由该院系、部门负责新闻报道的写作与图像采集工作。
     2、院系、部门承办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的会议与活动,需要宣传报道的,原则上由承办的院系、部门负责新闻报道的写作与图像采集工作,如确有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宣传部予以配合。
     3、学校组织的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大型会议与活动,需要宣传报道的,经有关领导批准,由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的写作与图像采集工作。
     4、新闻稿及图像要及时传送宣传部,并署明作者,以便在网站、校报上及时报道。
     5、照片传送前,要进行筛选,能够简要全面地反映整个会议或活动的全过程。
     6、活动如涉及摄像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数字媒体部具体负责。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定敬请各院系、部门予以理解、配合。大家对此规定如有更合理、更科学的建议,欢迎提出,我们将认真研究、
采纳。

三江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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