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3点30分,在原经济学院会议室,4月9日下午3点,在原建筑系会议室,分别召开经法学院、建筑学院组建大会,校长陈云棠宣布了校务会和校党委决定并发表重要讲话,校党委书记丛懋林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原经济学院、法律系组建经法学院。周敏倩同志任经法学院院长,许江同志任经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由原建筑系、风景园林学院组建建筑学院。刘晓惠同志任建筑学院院长。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接受周敏倩同志辞去原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的请求,周敏倩同志不再任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许江同志任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殷珊同志任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
经法学院院长周敏倩,经济学教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现任江苏省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市场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物价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江,法律学教授,现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教授、江苏省公证条例咨询论证专家。曾担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系主任。
建筑学院院长刘晓惠,教授,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建筑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长期以来致力于人居环境背景下的建筑、城市及景观园林规划设计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主持城市规划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工作,参与申报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本科和硕士学位点。
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殷珊,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毕业,中国建筑协会室内设计分会会员,中级室内设计师,现兼任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理事和江苏大都建设有限公司设计顾问。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原经济学院、法律系组建经法学院。周敏倩同志任经法学院院长,许江同志任经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由原建筑系、风景园林学院组建建筑学院。刘晓惠同志任建筑学院院长。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接受周敏倩同志辞去原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的请求,周敏倩同志不再任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许江同志任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殷珊同志任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
经法学院院长周敏倩,经济学教授,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现任江苏省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市场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物价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许江,法律学教授,现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教授、江苏省公证条例咨询论证专家。曾担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系主任。
建筑学院院长刘晓惠,教授,毕业于南京工学院建筑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长期以来致力于人居环境背景下的建筑、城市及景观园林规划设计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主持城市规划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工作,参与申报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本科和硕士学位点。
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殷珊,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毕业,中国建筑协会室内设计分会会员,中级室内设计师,现兼任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理事和江苏大都建设有限公司设计顾问。
(记者 杜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