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3-12-11浏览次数:471

证书

奖牌
    11月15日,省文明委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会上,我校被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校党委副书记武正林、党办主任张军出席会议并代表学校领取了证书及奖牌。
    近年来,学校在校理事会、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生为本、德育优先、规范管理、以质取胜”的办学方针,注重师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全过程,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社会声誉日益攀升。
    省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我校继2003-2004年度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这是校理事会、校党委、校行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全体师生员工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全体师生员工要以此为动力,再接再厉,乘势而
上,为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而努力奋斗。
 
(通讯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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