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三最”、“三星”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6-20浏览次数:1213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1〕号
 

 

关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三最”、“三星”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2008-2009、2009-2010两个学年以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及广大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在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及广大师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增强学先进、赶先进、创先争优当先进的自觉性,在党总支、直属支部发扬民主,郑重推荐的基础上,校党委研究决定:
        授予旅游学院党总支等9个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授予汤鸿等26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授予沈俊等4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表彰周必勇等15位同志为“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
        表彰魏圆圆等8位同志为“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
        表彰孙碧群等11位同志为“大学生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
        表彰盛捷等14位同学为“大学生学习之星”。
        表彰龚萍等14位同学为“大学生服务之星”。
        表彰刘晓黎等3位同学为“大学生创新之星”。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勇于创新,为推动我校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紧贴二级目标管理,紧贴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紧贴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实际,不断探索本党组织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本单位、本部门及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都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牢记宗旨、坚定信念,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的活动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的民办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大学生最喜爱的管理服务人员”、“大学学习之星”、“大学生服务之星”、“大学生创新之星”表彰名单”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表彰   决定

三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