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0浏览次数:1003

 

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和规范
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江苏省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党建工作,保证高校党员的发展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两个文件。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特提出我校《关于完善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并把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的两个文件一并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扎扎实实地加以贯彻落实,力争使我校的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力争使我校的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合章,力争使我校的党建工作在三江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加到位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附件1:《三江学院关于完善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
附件2:《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附件3:《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校党字10-13.doc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