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校团委:
为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工程,现将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校及本院(系)和本部门的实际,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校其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
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