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字【2013】6号文件《关于组织调整和党建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2浏览次数:1713

 

关于组织调整和党建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了做好本学期的党建工作,特就党组织调整和党建考核两项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及时调整补充党的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12月20日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调整后的组织人员情况用校党组字【2011】15号文件的格式以纸质(盖章)形式上报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党总支的报告应包括学生公寓党总支、团学党总支及其所属党支部。
        根据我校大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考核的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好本院(系)大学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考核、讲评工作。各院(系)党总支(知识产权学院直属党支部)12月20日前要完成考核材料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全校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学年工作总结和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同时,根据《三江学院创先争优考核暂行办法》,搞好对所属党支部和教职工共产党员的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要高度重视讲评、表彰和材料存档工作。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