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改座谈会在津举行
发布时间: 2008-04-22     发布人:     访问次数: 257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26日电:2 月26日,由国家档案局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天津举行。来自全国北方片的北京、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安徽、山西、陕西、内蒙等18个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档案专家领导汇聚津门,共商档案事业发展大计。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馆局长杨冬权、副馆局长段东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段春华,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亲切会见了杨冬权及其一行。段春华在会见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座谈会在津召开表示祝贺,对国家档案局多年来给予天津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的情况。市委副秘书长吴敬华出席座谈会并致辞。

    依法管理档案事业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20年来,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档案依法规范管理不断加强,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全社会有目共睹。此次会议,必将促进档案事业在依法治档的健康轨道上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对推进健全完善天津档案法规体系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丛为民)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