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事指南
一、开具居住证证明须知
开具对象:在校师生员工,居住在学校宿舍且户籍不在南京的。
携带资料: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工作证、学生证。
二、 申办(换领)《机动车辆通行证》(《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须知
教职工(含外聘兼职教师)请填写《三江学院校园卡申请表》或《三江学院临时校园卡申请表》,经所在学院(部门或单位)审批后到保卫处202室统一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公私车辆不予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可申请办理三江学院临时校园卡,在二号门自行刷卡出入。
送货车辆凭《行驶证》和《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处202室申请办理《三江学院外来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
外来办事的机动车辆可凭《行驶证》原件在门卫处换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开车进校,特殊情况可凭《驾驶证》和《行驶证》在门卫处换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
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无需换证。
三、开具在校期间表现证明
开具对象:在校师生员工。
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所在学院(部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在岗在校期间综合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