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校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报告后,监控中心立即将情况汇报给职能科室或值班保卫干部,并通知巡逻校卫队员赶到现场进行事态查看和现场警戒;
2.保卫干部及队员赶到现场后,应视情况拨打110、122、119等电话报警。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求救;
3.保卫干部应配合公安民警、消防官兵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
4.根据现场情况或执法部门要求,联系涉事当事人的单位或家属等,协助处理警情或事件;
5.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周围进行排查并加强门卫检查。调取监控录像或进行拍照,固定证据,便于执法部门开展调查;
7.若接到我校师生在校外发生各类警情或事件的报告,应及时告诉当事人在校外就地拨打有关部门电话进行报警或求助。
8.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保卫处所属各校区安排保卫干部值班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