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期检查-材料报送清单**

1.项目负责人填写 附件2-2《中期检查表》
（A4双面打印，1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pdf；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命名）；

2.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形成 附件2-3《中期检查汇总表》
（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扫描版）

3.**组织评审单位栏为“所在单位”的项目需另外提交 附件2-4《专家评审意见表》
（此类项目由所在单位组织中期检查，并将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周五）
联系人：徐隽、李锦秀；联系电话：5667、4925；联系地点：行政楼A309办公室
联系邮箱：8579018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