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11-09 来源:教务处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1363

各学院(校区):

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称为基地)以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宗旨,为我校学生提供实践载体和创业指导,是广大在校大学生创业的造梦平台。基地共建有两期,均已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创业氛围,提供多元化服务,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新活力,基地现面向全校学生征集入驻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基本要求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创业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2、创业项目须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商业模式清晰,对技术和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创业团队须有指导教师,自觉遵守基地相关管理制度。

4、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快递业等,经营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5、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赢在南京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二、入驻优惠政策

1、基地免费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办公家具、宽带网络等基本办公设施。

2、基地引进了专业的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负责日常运行,协助创业团队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申请落实国家或省市区的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相关创业活动。

三、申报流程

1、大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已注册企业的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专利等其他佐证材料。

2、各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进行组织推荐,并在1119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5722,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ucyfwb@163.com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路演答辩,申报者需做好答辩PPT及各类展示材料的准备工作,计划11月下旬进行项目路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通过评审的项目与学校签订入驻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入驻项目每半年需接受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1年。

2、入驻项目需与申请项目一致,中途不得变更创业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一经确立,未经创新创业学院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在孵化期未满前毕业离校,必须办理项目退出。

 

  联系人:刘老师   52354997

  附件1: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docx

  附件2:三江学院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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