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三江学院“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选题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6-05-31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439

 
关于申报《三江学院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选题的通知
 
各系(院)、教学单位:
  今年是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为规范我院教材建设工作,使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教高司函[2005]195号《关于申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选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决定,从今年开始,我院将与国家同步制定三江学院五年教材规划。现将制定“三江学院‘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规划的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和适应目标定位的原则。编写适应我院本、专科不同层次,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教材。
  2、坚持多样性的原则。鼓励编写具有不同风格和特色的教材。
  3、坚持新编与修订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的实践编写新教材;对于基础很好的教材,鼓励修订,锤炼精品。
  4、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是提高质量的关键,应当加强教材建设;要关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专业的教材建设。
  二、规划的选题
  1、规划的选题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1)新编教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系列配套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
  (2)修订教材:对“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国家“九五”、“十五”规划教材以及其他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教材,出版2年(2003年12月31日前出版)以上者,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2、为了保证五年期间教材建设工作的连续性,考虑到一些可变因素,将视情况采取分期申报的办法,本次为第一期申报。
  3、各期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0年12月底以前交稿。
  三、规划选题的申报
  1、选题要求:在申报时须分析本学科(专业)教材建设现状,提出申报选题的理由。
  2、申报方式:各教学单位直接向教务处申报。
  3、申报材料:主编人填写《三江学院“十一五”教材规划申请书》。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及使用者意见,修订教材需附已有教材及修订大纲。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4、一期申报时间:2006年4月12日至4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5、已于去年由出版社申报国家“十一五”教材规划的,和已被确定为本校重点建设教材的18种教材可不再申报,直接列入院“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其他则须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王长鹏;联系电话:51998841;电子邮箱:sjutero@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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