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18-11-01浏览次数:1293

各学院、各校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加强教育资助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统筹安排解决。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参照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学费进行减免。

 经统计,2018年度在全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数据库信息系统中,我校共有380名建档立卡学生。请各学院、各校区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信息核对和学费减免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