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促进班风、校风、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三江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班集体总数的5%。
三、评选要求
评选坚持自下而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实绩为依据。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对申报的班级进行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并以此为契机,对广大学生进一步开展学风教育和动员,使本次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成为促班风、校风活动的有力推手。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经过评选、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于11月8日前将附件2~附件4送交到体育馆205-1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档发给学工部周老师。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