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高教所 作者:高教所 点击数:896【字体:大中小】 |
| | 一、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积极主动地为基层、教学科研一线和全校师生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二、遵守职业道德,实行首问责任制。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地处理接办事宜。对来电、来信及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事项,由首问人尽快办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事项,由首问人及时介绍至承办处办理。 三、实行文明服务、力求高效服务。 高教所工作人员对来所办事的校内、外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事有答声,走有送声。对所接办的事项,能解决的尽快解决,难解决的尽量解决,不能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例行审批事项、复杂事项和部门会商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限时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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