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文件
校字〔2017〕45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
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校务会研究,现将本学期期末及暑假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一)期末考试
考试工作是期末最重要的教学工作之一,必须认真做好,全力保证稳定有序地进行。根据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6月12日——6月23日,共12天。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密切配合。
为保证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的稳定有序,课程结束前两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严禁教师考前划考试范围,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于考试前两周交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排考要求按照《关于规范我校排课和排考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教字〔2010〕39号)执行,要处理好实践教学周和课程考试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放假离校。
期末所有课程的原始成绩单都要从系统中打印,由任课教师和教学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名后,6月26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任课教师须认真填写《课程考试分析及教学小结表》。
试卷装订归档的办法严格按照《试卷评阅整改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中的规定执行。
各学院、基础教学单位对本学期试卷要做好复审工作。
(二)实践教学及考核
做好期末安排集中进行的校内外实习、实验及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加强指导,突出能力考核,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践教学达到规定的要求。
做好本学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统计与总结工作;做好自主化个性学分的统计、审核与材料归档工作;做好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创新活动的数据汇总,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教学任务审核与排课工作
做好下学期教师聘任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三江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校人字[2010]9号)。教学任务书原则上不得变更,据此做好排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教务处的统一部署进行排课。实行校、院利用教务管理系统排课的办法,课表一经排定不得变动。各教学单位在下学期开课后一周内将教学进程表原件交教务处办公室。
(四)教材保障
为全力保证下学期的教学用书及时到位,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正方教学系统中完成教材征订。教务科将于6月20、21日两天按学院发放老生教材,届时请安排好人员及时领取。
(五)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
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接近尾声,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总结及评优推优、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材料上报等工作。对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整改,并由学院按毕业设计工作规定重新组织审查与答辩;拟推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按规定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6月7日前提交。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及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34号)执行。
(六)2017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培养计划录入工作
2015级专转本招生专业的培养计划于本学期第十四周内完成教务管理系统计划库的录入工作并下达任务,请学院秘书仔细核查、校对,保证系统教学计划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七)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按照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本科专业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进行修改完善。教务处将于十四、十五周组织校级培养方案论证会,并将各专业培养方案修改意见及时反馈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于两周内提交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确保提交的培养方案定稿科学、准确、完整。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各学院进行培养方案系统录入工作。
(八)2017级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根据工作部署,2017级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将于本学期第十六周启动,请各学院根据紧扣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要求做好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
(九)“2017年校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学校已启动“2017年度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将于6月上旬组织立项评选工作。本期项目重点是优秀课程、网络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等,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本单位立项申报工作。
(十)2017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年度)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在本学期末开展校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组织中期(年度)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请项目组和所在单位做好准备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年度)检查与结题。
(十一)2017年新增专业申报论证工作
2017年申报新专业工作已于5月18日开始启动,请有新专业申报的学院瞄准国家、地方新兴产业,增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互动,加强调研论证、完善材料。
(十二)省教改课题结题验收与立项申报工作
按照省教改课题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2015年立项的省教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在2017年度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立项评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申报本年度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十三)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
根据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总体进度要求,我校立项的省在线开放课程在2017年5月31日前提出开设申请,6月30日前完成课程建设,9月30日前正式开课。请省在线开放课程所在学院务必做好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工作,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课程在校内外的应用与推广,提升教学水平与质量。
(十四)省品牌专业中期检查工作
省教育厅按计划将组织省品牌专业的中期检查工作,请相关学院对照省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品牌专业建设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中期检查,促进我校专业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
(十五)暑假补考(缓考)、学籍处理的安排
1、6月26日—7月2日:学籍预处理工作。各学院核对教务处下发的学籍预处理学生名单,凡是达到留级或退学规定者,填写《三江学院学籍预处理表》。
2、8月23日:补考学生(含缓考学生)返校做考前准备。
3、8月24、25日:答疑。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会同公共课教研室协商决定,并在网上公布;专业类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后通知有关学生和教师。每门课程的答疑时间控制在2—4学时(根据课程的总学时数和需补考的学生人数确定),补考结束后由各教学单位报教务处。
4、8月26—30日:补考(含缓考),专业课答疑。
5、9月2日前:教师阅卷,交成绩登记表。
6、9月3日:学籍处理,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十六)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华东赛区)承办工作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恩智浦杯”智能汽车竞赛(华东赛区)将于7月举行,请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大赛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大赛的承办。
(十七)暑期各类创新竞赛活动选拔、培训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在期末及暑假期间要做好“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等比赛的选拔、培训、比赛工作;做好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培训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训练,劳逸结合,确保安全。
二、学生工作
(一)做好今年的毕业生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工作的意见》(校字[2017]34号)的要求,做好毕业生工作。
(二)考风考纪教育
学工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对考试违纪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并以此教育和警示学生,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诚信考试,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三)寄发《三江学院学生学业情况家校联系函》
各学院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寄发《三江学院学生学业情况家校联系函》,并附寄本学期成绩单,将不及格学生的课程信息等学业情况以书面和电话两种方式告知家长,督促学生在假期认真复习。在7月3日前准备好邮寄件,送校办统一办理邮寄。送校办时要分清本地平信、外地平信、本地挂号、外地挂号,并提供详细的电子版寄件信息(具体格式另发)。
(四)学生离校与安全
各学院要按照学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学生离校前有关工作,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要督促、检查学生离校前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和清空垃圾,关闭电源和用水设施,锁好门窗;要教育学生注意离校返家途中的交通安全;学生个人贵重物品须带离宿舍。各学院学生离校情况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辅导员要掌握所管班级学生离校情况及主要去向;暑假期间要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五)假期留校学生安排
暑假中,对因参加学科竞赛等活动确实需要留校的少数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做好登记,严格审批、统计和管理工作,未经学院和学工部同意,学生暑假期间一般不予留校,留校学生名单于6月21日前统一报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学工部要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好参加学科竞赛、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小分队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分类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安全。
(六)招生就业工作
学期末和暑假期间要认真做好招生和就业工作。按照学校5月11日招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招生就业中心和各学院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选派招生人员赴各地市和中学做好招生咨询,认真做好录取工作。全校教职工要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积极参加各类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确保今年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就业率调查、2017届毕业就业质量报告和2018级新生就业指导课开设等准备工作。
(七)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有关规定,团委和各学院点面结合,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和考评工作,认真组织好社会实践小分队,确保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取得实效。
(八)做好学生工作制度的修改和完善
在学校现有各项学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暑假期间修订完成《学生手册》,进一步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九)做好走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根据我校走读生管理办法及办事流程,在6月25日前做好走读审批、统计和管理工作。申请走读获批的学生,放假前完成行李返送工作。(具体见相关通知)
(十)部分2016级学生搬迁至主校区工作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竹山路校区、金陵学院联合办学点、东山校区的2016级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搬迁至铁心桥主校区。(详见校学字[2017]12号文)
三、召开学年工作会议
学校将于8月30、31日召开学年工作会议,具体时间、会议主题、议程等另行通知。
四、放假与开学
(一)学生放假与开学安排
学生从2017年6月24日正式放假。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如下:老生于9月2、3日报到注册;2017年“专转本”学生于9月3日报到注册;2017年“专转本”学生和老生9月4日起正式上课。2017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9日。
(二)教职工放假与开学安排
教职工7月3日正式放假,9月1日正式上班(9月2、3日正常上班)。与学生开学前答疑、补考、学籍处理工作有关的教务、学工、辅导员、后勤及学院等人员8月22日上班。假期中根据工作需要,各部门自行安排上班。
(三)要充分利用假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暑假期间,各校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做好楼宇内每天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学生公寓入住前各项准备工作、校园内每天卫生保洁和绿化修剪养护工作、日常维修服务工作、水电设施检修保养、水电保障值守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后勤处要组织、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校园修缮工程任务。
2、学生工作部、各校区物业服务单位和各校区管委会共同配合做好新生住宿的安排工作和住宿微调工作,学工部做好新生军训的准备工作。
3、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做好有关学院的实验室建设、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检查及维修、一卡通系统设备、网络设备等的检修和调试工作,为新学期上课做好准备。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根据招生工作需要,全力做好网络技术支撑。
4、由校办牵头,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宣传部、后勤处、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共同配合,做好新老生开学报到和迎新准备工作。
五、期末及暑假期间后勤服务保障
(一)班车安排
早晚班车按原定时间、站点运行到6月23日止;6月12—23日中午12:10分班车只送至安德门;6月24日—7月2日早晚班车正常;暑假期间,校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班车安排工作。9月1日开始早、晚班车恢复正常,9月4日起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本部至南校区班车自6月24日开始停运,9月4日开始恢复正常运行。2017级新生开学之后的班车安排另行通知。
(二)假期用餐安排
学生食堂开放到6月24日,教职工餐厅本学期开放到7月2日,下学期9月1日起正常开放(9月2、3日正常服务)。放假后,根据留校学生人数和教职工加班情况,由后勤处选择1-2家学生食堂提供暑期餐饮保障服务。
六、竹山路校区的出新改造工作
根据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计划及校区分布方案,今年9月竹山路校区学生数较去年有所增加。请吴中江副校长牵头,武正林、周更生副校长协助,带领竹山路校区管委会及学校相关部门按秋季学生规模制定竹山路校区改造出新和家具、设备、设施投入计划方案,于6月19日前报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各项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完成,学校将对改造工作进行验收,以保证新生开学的教学、学生生活等活动能正常有序进行。
七、安全与稳定工作
(一)安全防范教育与检查落实
请各单位根据《三江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详见校保字[2016]2号)”和《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校保字[2016]3号)有关精神,组织开展夏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并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整改和反馈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在放假前,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教育,认真检查本部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要断开插座和用电器电源、拔掉插座上的各类用电器(如:办公设备、空调、电水壶、开水炉、冰箱、微波炉、电热水器、一卡通设备、音响设备、教室内教学设备、银行自动存取机、假期不需使用的网络服务器设备等)插头,锁好门窗和关闭用水设施,贵重仪器设备集中到有防盗设施的房间妥善保管。
各校区物业服务单位要逐一检查楼宇内所有门窗、房间内外水电设施关闭情况,检查楼宇内各项配套硬件设施的完好情况,关闭楼宇内各类电源(日常使用的监控和网络服务器电源除外)控制开关;要做好校内水电管网及设施、建筑物配套设施的检查、修理、维护、保养工作,并按照后勤处要求做好水电使用日常管理和水压调整工作。
7月2日下午,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到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请各部门(单位)做好配合。
(二)值班安排
校办负责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安排,请学工部、保卫处、各校区将暑假值班安排表于6月26日前报送校办综合科高慧敏老师处。暑假期间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要确保值班通讯联络通畅,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暑假期间对全体教职工的总体要求
全校教职工在暑假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情况,安排好进修提高,做好下学期各项工作的准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便于联系,请全校教职工保持手机畅通。暑假期间,学校将组织有关研讨、交流等会议,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如离开南京须向校长报告,学校中层干部如离开南京要向人事组织部报告备案(联系人:姜金花,电话:15345188806),其他人员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
2017年6月8日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