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2016-2017-2毕业前自学重修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2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383


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730

关于2017届学生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专科生为前五学期的课程,本科生为前七学期的课程)定于4月中旬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管理

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业课由学院负责组织。从2014年开始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完成,希望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去年从毕业班留级的学生,请各学院根据教字〔201652号《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他们上学期所修读课程的成绩情况,具备资格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参加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二、出卷和付印办法

公共课试卷请于331日之前交至教务处谢春雨老师处,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自行收取送印。

三、考前答疑

公共课答疑安排在489日二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答疑由各学院在考前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公共课考试安排在41516日两天;专业课在416日前考试结束。专业类课程的具体考试日程由各学院负责制定,安排时务必注意:如考生的考试科目不冲突,本学院的不同课程请尽量合并在同一考场,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白天,考试教室请自行从教务系统借用,49日前请必务将专业课的考试安排发至教务处谢春雨老师处备案。

每门考试课程都须配有考生签到表,并与试卷一并捆扎。

为了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交成绩单,根据我校重修管理办法规定,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的成绩最高分记65分,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按五级计分制标准记载成绩的课程,最高记及格。

请各学院教育考生诚信考试,监考教师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签到表

教  务  处

2017322



三江学院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签到表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序号

课程名称

班级

学号

姓名

签名












































































































































三江学院教务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