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 2016-03-28     发布人: 章常云     访问次数: 266

关于做好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重点课题(团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于上学期末进行了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已经公布。为了做好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学院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为课题的研究、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指派专人负责重点课题(团队)项目的开展与组织工作,协调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课题指导教师负责组织课题实施,团队课题指导教师负责人负责协调课题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负责课题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指导教师应编制项目计划书,制定周密的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的项目研究工作,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指导教师在课题完成后要指导学生提交结题报告及课题成果资料,接受学校组织的验收。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指导教师、研究内容等事项,学生及指导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4、课题因故无法完成预期目标,应由指导教师及时提出书面终止资助申请,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终止课题资助。

二、做好课题经费报销与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的资助金额为:理工类、艺术类课题2000/课题,文、经、管类课题1500/课题,团队课题3500/课题。

2、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指导教师负责课题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主要用于: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与课题有关的调研差旅费,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成果论文版面费,购置课题研究需要的文献资料、书、元器件、复印费、打印费等费用。

3、为了便于课题经费的管理,经与校财务处沟通协商,课题经费分三个阶段办理报销手续,第一阶段:321-325日;第二阶段:425-429日(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共核报经费50%);第三阶段:课题验收通过后核报剩余50%

4、教务处对课题经费实行宏观管理,课题(团队)指导教师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凭据报销。所有报销单据按课题经费使用计划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教务处分管处长批准后到财务处报销。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樊德平,电话:52354921,15345188684


附件1:关于公布三江学院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遴选结果的通知

附件2: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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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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