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职业发展互助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0-07-09     发布人: 章柏平     访问次数: 487

  一.总则

第一条 旅游学院职业发展协会是旅游学院团委领导下的由旅游学院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学生社团。
第二条 本协会以“开发自我、激发潜能、参与竞争、创造人生”为宗旨,正式名称“旅游学院职业发展互助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协助三江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工作,参与大学生就业指导、宣扬职业、生涯规划理念、进行职业生涯自我设计、自律自励、学练成材,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第四条 帮助特殊贫困生就业帮扶,结合实际开展创业协助。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协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利机构与决策机构。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和各部门部长组成。理事会内部实行少数遵从多数的民主制原则。理事会干部没周必须完成值班任务。
第五条 理事会由协会主席负责召集,主要就协会发展方向,对协会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对协会章程的修改及其他重大问题拥有决定权。理事会每月全体会议不得少于一次。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承担工作的理事,须向理事会提出书面退职申请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 秘书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草拟各项规章制度。协会另设财务人员一名处理财务及出纳。由秘书长定期监督其工作。
第七条 本协会下设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培训部、网络部五个部门,负责处理协会的具体事务。
第八条 各部门职能:
秘书部:安排协会日常事务,草拟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文件,整理会议记录,建立协会会员电子档案。职业理念推广,负责内部培训。
宣传部:用全方面的宣传方式推广职业发展互助协会在校内外的影响。及时宣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动态,做好活动开展前的宣传活动。全力打造职业发展互助协会名牌。
外联部:负责支持活动、媒体关注、联系用人单位以及公司、邀请各知名人士来学校举行讲座等各项校外活动。
培训部:负责一些学生、市场问题的调查,安排讲座,培训,协助就业办开展招聘活动。
网络部:负责搜集全国各地各大企业的招聘信息,开展相关就业信息调查及报告的撰写,及设立毕业推荐材料模版库,管理与维护旅游学院职业发展互助协会网站。
三.会员
第九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旅游学院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对职业发展感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本协会的成员。
第十条 权利:
1.在协会内享有入理事会的权利;
2.监督协会工作并提批评和建议;
3.优先接受本协会开展的的各项服务及培训;
4.享有协会为成员提供的其他权益。
第十一条 义务:
1.自觉维护旅游学院和本协会的形象;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协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4.为协会的发展壮大出谋划策。
四.协会职责
1.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
    2.模拟竞聘大赛
3.提供各种职业技能证书培训信息
    4.组织参观著名酒店和旅行社的运行,到实习基地参加技能实践
5.提供就业信息与指导
6.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
7.组织观看励志类影片
8.与相关酒店和旅行社联系,为在校生提供兼职锻炼的机会,提前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更深层次体会所学专业,学以致用
9.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咨询和心理辅导
10.邀请南京著名酒店及旅行社高层管理者来院开展讲座,谈行业前景,就业状况,以及如何塑造自己,提高竞争力
11.协助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就业指导活动和协助开展招聘会
12.开展相关的就业信息调查及报告的撰写
13. 帮助特殊贫困生就业帮扶
14. 结合实际开展创业协助
五.纪律
1.每次例会如无课必须按时到场,迟到需接受处分;
2.若有事不能来开会,须跟部长请假,事假超过五次视自动退会;
3.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成员,先给予警告,若连续三次不听,则开除本协会。
六.附则
第十二条  本协会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担任顾问指导本协会工作。
第十三条 每次大型活动结束后由协会主席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备案存档并向理事会提交活动总结及时在大会上总结经验教训使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 协会的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发票或收据经主席签字由财务人员报销。
第十五条 协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律不得组织有损三江学院形象和荣誉及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 本协会每年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校团委提供另外通过外联部拉赞助及为同学提供相关服务活动经费。
第十七条 本协会主席拥有对理事会人员的任免全。
第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和解释权在理事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有待进一步完善,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旅游学院
                                                                2009年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