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届毕业班学生体质测试及等级证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者:孙碧群发布时间:2019-03-12浏览次数:2173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体育改革,促进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试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通知》(苏教体艺【2019】2号)文件要求,南京地区普通高校自2019年起将试点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简称等级证书制度)。经学校研究,现将本年度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测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2019届全体毕业生,共5821人。

二、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短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通知的《体测评分表》(附件一)。

四、测试时间和学院安排


测试时间

学院

316日(周六)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85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98

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56

317日(周日)

商学院1041  建筑学院201

322日(周五)

艺术学院 演艺学院475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357

323日(周六)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51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485    外国语学院261

324日(周日)

土木工程学院46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766+55

补测时间 :3月29、30日


测试地点:体育馆风雨操场。集合地点:体育馆南大门篮球场

五、关于免测或缓测说明

1、有以下情况者,严禁参加测试,需申请免测(申请表见附件二):

1)患有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者;

2)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

3)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病初愈者;

4)有运动性外伤者或其他不适合进行体育运动的疾病。

注:申请免测的同学须有三甲医院以上的医生证明,方可以申请免测。

2、规定时间内不能到校的学生,必须有正当理由,经辅导员批准后才能参加补测,首次测试不及格的同学也可以参加补测,参加补测的同学须提前报辅导员,由辅导员同意后把补测名单报体育部,方可进行测试。

七、测试要求与注意事项

参加测试的同学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测试,不得代测,穿运动服运动鞋,提前30分钟到达体育馆南大门篮球场按照行政班排队签到参加测试。《体质测试注意事项》见(附件三)。

八、成绩统计与公布

2019届毕业学生全部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后,体育部将“测试成绩”“单项评分”“测试总分”“测试等级”等信息汇总,经学校核实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周。

九、证书印制与颁发

省教育厅统一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模板,我校根据公示信息,加盖校长签名章和学校印章后进行证书打印。等级证书制度是按照学生毕业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优秀”等级。毕业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60.0-89.9分者,颁发合格等级证书;测试成绩达到90.0分及以上者,颁发优秀等级证书。等级证书由校长签发,2019年6月底前完成颁发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凡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未通过的学生,毕业时一律不发放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






附件一:大学体质测试标准.xls

附件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附件三:测试注意事项.doc





教务处

学工部

体育部

                                                2019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