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停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位任课教师:
    本学期的教学已过大半,为使下面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校教字(2006)111号关于印发《三江大学调停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办理调停课要求如下:
    1、调停课手续办理程序
    ⑴教师因突发急病或紧急事件必须调停课时,应及时通知本教学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教学秘书,并及时到教务处办理手续。处理时应首先设法安排其他老师代课,如确无代课教师,则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先停课,并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教师病愈或事情处理完毕后,需携带病历和病假证明,或紧急事假说明,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到教务处补办手续,先行停课的还须同时明确补课安排。
    ⑵教师因其他原因必需调停课时,应至少提前三天写出调停课书面申请,陈述充分理由,并提出明确的补课或请人代课的可行计划,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再经教务处处长批准后方可实施调停课,此项申请须由教师本人到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办理。
    ⑶上述条款中,代课教师必须具备任教资格,如果代课教师为新聘教师,还必须先经人事处验资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代课手续。
    ⑷教师获准调停课后,交由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有关班级辅导员和学生,并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
    ⑸凡违反规定,私自调停课或请他人代课的,均视为教学事故,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⑹教师每学期调停课或请人代课不得超过1次。超过1次者,从第2次开始,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办理调停课或代课手续时,须填写教务处统一制作的《三江大学教师调停课申请单》(可在三江教务处网上下载),并附上教师的调停课书面申请。
    2、调停课考勤办法
    调停课情况将作为教师考勤、计酬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是一学期内有调停课的教师,本学期的课时酬金标准中所含的考勤奖励金5元/课时,将不发给。
“调停课手续办理程序”从11月25日开始执行,“调停课考勤办法”从下学期开始执行。
    二、根据教务处规定,为稳定考前教学秩序,考前两周内(17-18周)不安排调、补课,故请要补课的任课教师及早与系秘书联系。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英语系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