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布,我校有两项成果跻身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行列,分别是《民办高校电气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张安康、梁军、赵俊霞、范寿康、胡宴如)获二等奖,《基于“学习-能力型导游”培养的“导游课程群”的构建与实践》(沙润、王芳、余子萍、康泰、陶卓民)获二等奖。
根据苏教高〔2008〕4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省高等院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条件为: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4年以后所取得。
(通讯 梁军)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