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16-01-17浏览:70设置

 

三江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各实验室(中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用电安全工作。

    1.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插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2.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人员离开房间或遇停电时,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关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4.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严禁随意加大保险丝或用其它金属线代替。
    5.实验室内不能有裸露的电线头。需设置安全罩、加接地线的设备必须要按照规定装设,以防触电事故。
    6.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7.电源开关附近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堆放杂物,以免触电或燃烧。
    8.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应由专业人员拉接,用毕后立即拆除。
    9.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及生活用电加热器具。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对使用人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一定的罚款。
    10.实验室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有权纠正或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及违章行为。实验室主任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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