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专业调整的申明
发布时间: 2018-12-01     发布人:     访问次数: 406

关于我校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专业调整的申明


致三江学院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全体在籍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国家从2018年起,对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大幅调整。我校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的自考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自2018年起停止招生,三年内逐步停考, 2021630日以后,一律停止办理毕业及颁发毕业证书,专业停办。请该专业所有在籍学生尽快与我校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联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及考试计划,在限期内完成学业。

 特此申明!

 联系人:汪立生

 电  话:15345188600

 三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江学院自考办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