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5     发布人:     访问次数: 690

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各在籍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实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1.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

2.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

3.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认真核准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确保数据信息和学生真实信息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家长关系》、《家长姓名》、《家长身份证》三项信息。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三、数据补录方式

1.函授站负责通知联系本站点所有在籍学生进行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要求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填报数据的真实性由学生本人负责。

2.函授站根据附件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汇总版纸质稿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交继续教育学院;同时将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824206833@qq.com,联系人:赵老师。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安排:所有数据核对和补录工作于2019228日前完成,届时学校将进行汇总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函授站应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所有在籍学生,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

3.所有学生的信息核准和补录应自行填写,提醒学生不要将个人信息随意告知他人代为填写,函授站要做好学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114








学号


姓名


学生身份证件类型


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学生是否在职


入学日期


学籍状态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


父母或监护人1关系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


父母或监护人2关系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