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三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356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展示、交流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定于2017年3月至6月举办三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优秀项目将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中心共同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项目类别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8.非“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无关,但属于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其他项目。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比赛赛制

大赛分为专家组书面评审和现场比赛两个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审阅项目申报材料,并从创新性、商业性、团队情况、带动就业前景、计划书撰写等几方面进行评审,遴选出参加现场比赛的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参加现场比赛的项目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交流及陈述相结合的方式,从计划、执行、展示等几方面综合评比,最终得出本次大赛结果。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组织奖2名,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获奖数量。

获得特等奖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8000元;获得一等奖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4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2000元;获得三等奖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

获奖在校生可依据《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给予课程加分、免听、免修等,也可按《三江学院学生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实施办法》认定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

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三江学院教学成果二等奖(奖金按校教学成果二等奖标准的一半计算),并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

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2名,对在大赛准备、宣传、动员、推进等环节积极配合、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资助及扶持获奖单位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组织5个及以上项目参赛(以项目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单位计算),奖项评定时结合参赛团队的获奖成绩。

七、成果孵化与知识产权

第一申报人与团队主要成员均为我校在读学生的获奖项目将纳入“三江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计划”,并在后续的跟踪服务中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扶持。

获奖团队可优先申请进入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将在创业团队建设、技术研发、产品优化、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并协助优秀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基金的资助。

参赛创业计划书的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大赛组委会、评委会不作大赛组织工作以外的其他使用。

八、报名及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将同时作为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省级比赛,具体事宜待上级文件发布后另行通知。

2.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已注册的参赛项目,在材料中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踊跃参赛,并请在5月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所有报名项目的大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以及商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及相关附件(A4纸打印,按封面、商业、创业计划书及相关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樊德平OA邮箱或者314980659@qq.com邮箱,联系电话:52354921、15345188684。

4.大赛书面评审和现场比赛两个阶段的有关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大赛相关事宜,可与教务处、招生就业中心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华沙,52354921、15345188563;

招生就业中心联系人:郁政宏,52897064,15345188589。

  

附件1:三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三江学院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三江学院

2017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