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536

各学院:

为保证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学校管理要求,现就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前期工作准备

1、做好学院答辩委员会成立,答辩小组组织,及答辩的具体安排等工作。

2、做好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1) 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并参加公开答辩;

(2) 经教务处备案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地点,并报教务处批准。答辩时,内、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同时到场。

3、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督查,强化材料内容统一性和论文格式规范性。

4、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对未达到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5、论文在答辩前必须经过知网的查重检测,对未通过检测者不予参加答辩。

二、 答辩工作日程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包括过程资料提交,论文审核评阅等,均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5月23日~5月29日

(1) 组织学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材料的提交;

(2)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评分;

(3) 指导教师审核并评分后,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分配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4) 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

(5) 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设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指定答辩秘书、分配答辩组答辩学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答辩安排表组织答辩,不得提前组织答辩;

(6) 提交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审阅后无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名单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工作。

25月30日~6月5日

(1)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2) 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意见和成绩;

(3) 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发布。

36月6日~6月12日

(1) 提交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2) 提交申请且有资格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

(3) 各学院在系统中推荐优秀论文。

三、 二次答辩

1、对于提出二次答辩申请的学生,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行整改,准备参加二次答辩;

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质量,各教学单位对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必须制定详细的安排计划;

3、二次答辩前,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

4、二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业答辩委员会对二次答辩成绩进行复审,并报送《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二次答辩)》。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1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计划(5月27日前)

2、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5月27日前)

3、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5月27日前)

4、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及分组名单(系统中可导出)5月27日前)

5、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系统中可导出)6月8日前)

6、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6月17日前)

7、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二次答辩)(答辩后3个工作日内)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教学秘书录入系统(7月8日前)

以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310),电子稿发至樊德平老师OA邮箱。

  

附件1: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程.doc

附件2: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xls

附件3: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xls

附件4: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及分组名单.xls

附件5: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6: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二次答辩).xls

附件7: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doc

  


教 务 处

2016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