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8-09-14浏览次数:636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我校积极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按南京市“宁聚计划”有关大学生创业场地扶持政策,我校积极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入驻要求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创业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2、创业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商业模式清晰,对技术和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创业团队须有指导教师,自愿接受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创业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涉及餐饮业、娱乐业、快递业等,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5、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获奖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三、申报材料

1、《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附件1)一份;

2、项目创业(商业)计划书一份;

3、三江学院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专利等其他佐证材料;

5、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四、遴选方式

1、大学生创业项目负责人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和创业计划书;

2、各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组织推荐;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现场路演答辩;

4、通过评审的项目与学校签订入驻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五、其他相关事项

1、项目申请截止时间:921日,请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A310,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樊德平OA邮箱;

2、因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有限,请各学院对申请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初审,将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选拔、推荐出来;

3、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展示材料的准备工作,计划9月底进行项目路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入驻项目在当年12月份需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2年;

5、项目负责人一经确立,未经创新创业学院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在孵化期未满前毕业离校,可办理项目退出。

联系人:郁老师15345188589,樊老师15345188684


附件1:三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入驻申请书.docx

附件2:三江学院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汇总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