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三江学院2023年度教研工作安排,调动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表》须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
2.参评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加盖审核二级单位部门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
3.所有申报人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3)。
4.《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5624-1,电子版统一以“成果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沙鑫美老师OA邮箱,并在“智慧三江-教研系统”中进行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过期不候。
联系人:沙鑫美;电话:8390、7082。
附件1:三江学院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三江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三江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