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沙鑫美发布时间:2023-11-2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依据三江学院2023年度教研工作安排,调动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性,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推荐成果限高等教育领域,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但具有学科专业属性的研究内容不予受理(高等教育学除外)。成果形式为在报纸、期刊等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和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教材、论文集、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申报表》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

2.参评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加盖审核二级单位部门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

3.所有申报人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汇总表》(附件3)。

4.《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5624-1,电子版统一以成果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沙鑫美老师OA邮箱并在“智慧三江-教研系统”中进行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过期不候。

联系人:沙鑫美;电话:8390、7082

 

附件1:三江学院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三江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三江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1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