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晓晖发布时间:2018-07-24浏览次数:169

各项目组:

根据评建进程安排,决定启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撰写依据:依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附件1)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附件2)的文件精神,审核评估范围、审核项目和引导性问题

2.撰写分工:定位与目标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师资队伍由人事组织部负责,教学条件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学资源、培养过程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发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质量保障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特色项目依据学校研究,由周更生、李建启、李云涛负责起草特色项目框架,经学校研究确定。

3.自评报告模版见附件3,请各牵头单位于2018815日前将自评报告初稿报学校评建办(联系人:卞钰;电话:88274920)。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

2.《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苏教高〔201415号)(附件2

3.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附件:关于启动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zip

三江学院评建办

201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