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晓晖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539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类

计算机专业(代码0809)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软件工程(080902)、网络工程(080903)。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820日前完成。各专业需认真学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完成《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和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附件4)。

2.学校评审:831日前完成。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的《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

3.反馈修改。910日前完成各专业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4.系统填报。915日前完成。各专业登录系统(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pbpg.njcit.cn)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具体登陆账号另行通知)

5.确认提交。920日前完成。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审核评估系统内各专业上报材料,并上报至省评估院。《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寄送省教育评估院。

三、材料报送

《自评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请于8月20日前完成。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电子档请发送至卞钰OA邮箱。

联系人:卞钰

联系电话:4920、8827

附件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pdf

附件2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3号).PDF

附件3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4 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表.zip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18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