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专业调整的申明
致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全体在籍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国家从2018年起,对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大幅调整。我校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的自考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自2018年起停止招生,三年内逐步停考,2021年6月30日以后,一律停止办理毕业及颁发毕业证书,专业停办。请该专业所有在籍学生尽快与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联系,尽快在限期内完成学业。
特此申明!
联系人:汪立生
电话:15345188600
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