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专业调整的申明
发布时间: 2018-12-01 浏览次数: 496
 

关于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专业调整的申明

致自学考试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全体在籍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国家从2018年起,对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大幅调整。我校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的自考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自2018年起停止招生,三年内逐步停考,2021630日以后,一律停止办理毕业及颁发毕业证书,专业停办。请该专业所有学生尽快与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联系,尽快在限期内完成学业。

特此申明!

联系人:汪立生

话:15345188600

  

  

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