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成为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单位

发稿时间:2009-09-02 来源:新闻网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250

    经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自2009年6月起,三江学院团委被团中央确定为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此次被确定为试点单位的江苏省高校共有五所,三江学院团委是江苏省民办高校(民办学校)唯一试点单位。
    多年来,校团委在校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团省委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丰富校园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多次获得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据了解,这次试点的单位既包括企业、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传统工作领域,也涵盖了行业协会、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校团委将认真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团建试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开创我校团建工作新局面。
(通讯员 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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