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报、三江学院网站新闻主页稿费支付细则

发布日期:2008-01-02浏览次数:27

  为充分尊重著作人知识产权,调动广大师生的投稿积极性,提高院报来稿质量,从即日起,对三江学院报、三江学院网站新闻主页稿酬的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1、校报原创性作品30元/千字,改编作品20元/千字,翻译作品20元/千字。
     文章字数包括标题、文字和标点符号,按照四舍五入法计算字数。
     短新闻稿费不足5元的以5元计。
     图片新闻文字较短的,按上条规定计算稿酬。
     网上下载的文章、图片以及不署名的文章、图片不计稿酬。
  2、校报图片必须标明拍摄者,每幅稿费5元,没有标明的不支付稿酬。
  3、英语作品,按字符计算,两个字符折算成一个汉字,按翻译作品标准计算稿酬,即20元/千字。
  4、诗歌十行折算成汉字1000字,即诗歌每行3元。
  5、在三江学院报及三江学院网站新闻主页上同时刊发的作品,原则上只按校报标准只支付一次稿酬。
  6、在三江学院网站新闻主页上刊发而未在校报发布的新闻图片,按如下标准支付:
     每1000字20元,1000字以上均以20元计。图片每幅2.5元,最多计酬不超过四幅。
  7、三江学院网站新闻稿费结算以校报结算日期为准,由校报编辑部同步结算。
  8、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三江学院报编辑部。
                           
                
                《三江学院报》编辑部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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