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 2017-11-03     发布人: 周勤瑾     访问次数: 30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出台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有效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十三五”期间,国家档案局拟在全国建设若干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为了鼓励各地积极参与该项工作,做好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国家档案局于近期出台了《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附件: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