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税务发票开具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增值税“三证合一”涉税登记手续已初步完成。具体的恢复增值税开票时间及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票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日;
二、暂停期间开具收据的科研等项目,凭已开具的收据到财务处换取税务发票。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