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督查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字【2017】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评建工作,确保学校顺利通过2018年12月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是全面检验学校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总结办学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契机。评建督查工作将切实督查全校教职工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确保各项评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迎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督查机构
学校成立评建工作督查组,督查组在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纪委的领导下,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评建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华沙
成员:卢启发、仇存进、李云涛、刘正涛、郭红、余雪冰、卞钰、张粉琴
三、督查依据
1.《三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基础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任务》(校字【2017】96号文件);
2.各评建工作组及项目组工作计划。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抽查、随机访谈、查阅材料、现场提问等形式进行,具体包括:
1.参加评建工作会议了解工作情况;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评建工作组及项目组的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
3.接受个人或单位的情况反馈或投诉举报。
五、督查措施
1.情况通报
评建工作督查组围绕学校评建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对评估工作的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整理汇总评估期间的优秀典型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在学校评建工作网站公布。
2.督促整改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成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认真纠正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领导不重视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自查不认真、工作推诿扯皮拖沓,影响进程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3.严肃问责
督查工作严格做到真督真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督查记录和督查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职称晋升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组将在评估后对迎评期间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评估期间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4.评奖评优
审核评估工作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审核评估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行动迅速、真抓真干、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建工作督查组
2018年7月25日